我国质量新闻网音讯 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福建、浙江、深圳、广东、江苏、山东、天津、上海8个省、直辖市的16家出产公司制造的32个批次干电池(碱性电池、碳性电池、扣式电池)进行质量监测。经检测,受检干电池质量目标悉数经过此次质量监测。
本次监测根据GB/T8897.1-2008《原电池 第1部分:总则》、GB/T8897.2-2008《原电池 第2部分:外观尺度和电功能要求》,要点检测了标志、外观尺度、开路电压、极点抗接触压力、放电功能、漏液与变形等6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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