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回收废旧电池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推广回收废旧电池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发布日期: 2024-12-18 14:05:22
   来源: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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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估计,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受到污染,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我知道废旧电池的危害,所以一直想把废旧电池给专业技术人员回收处理,变废为宝,但是,令我失望的是,找不到这样的回收途经,至少在我生活的地方-河源市找不到任何回收方式,我的废旧电池日积月累,慢慢的变多,现在已经有快达到100个了,我这样一个家庭都有这么多的废旧电池,那河源市千千万万个家庭呢?要是让这些电池乱入东江,那对饮用东江下游水的惠州、东莞、深圳甚至香港,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影响,望省政府主要领导能够重视这一块的工作,据悉,您曾经主政过的深圳,已经在探索,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系统的处理废旧电池,希望省里能够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毕竟,这些不显眼的东西,通过回收途经处理的费用,要比污染土地、水源后花的钱要少得多,况且这还是一件造福子孙后代,不损害他们资源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事。

  近日,有网友提出回收处理废旧电池的建议。根据领导批示,省环境保护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环保部门格外的重视废电池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于2016年12月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从废电池的收集到利用所有的环节提出了污染防控的技术方面的要求,重点控制的废电池包括废弃的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氢镍电池、镉镍电池和含汞扣式电池。我省2016年1月1日印发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将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充电电池、纽扣电池等废电池列为有害垃圾,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全省城乡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各地市环境卫生等部门组织并且开展了多年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分地市还在居民小区等处设置了废电池回收箱对废电池进行统一收集、统一处置。下一步,我省将逐步推动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回收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加强对危险废物回收处理处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广广州、深圳等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强化废弃充电电池、纽扣电池等有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理的监督工作;逐步加强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意识,倡导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鼓励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处理的监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