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 2025-03-20 10:32:44
   来源:理士DGW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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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纯利润是79,490,747.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4,458,612.00元,2024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64,967,865.00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亏损,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本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主产品为化学肥料,化肥行业是稳定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撑,化肥与农药的发展对农业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的兴衰必然的联系到化肥行业的兴衰,农业产业化离不开企业的参与,特别是农资企业的参与,这为农资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新的业务领域和发展机遇,“农村、农业、农民”是党中央新时期农村工作的重心,国家层面格外的重视化肥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有关部门积极制定并逐渐完备化肥行业政策。

  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特别是老龄化加重,我国粮食需求结构也在不断转变,传统以谷物为主的口粮正慢慢地减少,人们对蛋、禽、肉、鱼以及素菜类食品需求增加,需求改变农业种植结构,因此导致对化肥需求形势的改变。另外,老人和儿童的热量摄入需求少,老龄化会导致对食物的总需求量下降,也会促使化肥的需求量下降。

  生产化肥的主要的组成原材料资源为天然气、煤炭、磷矿、硫资源、钾资源,随着化肥工业发展,资源瓶颈日益凸显。资源保障和结构调整,是化肥工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此外,随着时下人们对农产品品质需求的提高,对环境资源问题的日益重视,传统的要素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速,化肥行业的转型升级已势在必行。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大力调整产品结构、提升化肥复合化率和施肥效率,加快提升科学技术创新能力、着力推进绿色发展、积极地推进两化深层次地融合、加强农化服务、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循环相互促进,借力“一带一路”战略拓展国际市场,是化肥行业未来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方向。中国化肥行业总体政策倾向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鼓励环保、高效的新型肥料发展,未来中国化肥行业市场之间的竞争会促进加剧,行业集中度逐渐提高,行业会朝高质量多元化发展。

  农业、能源、环境政策是影响化肥消费的重要的因素,随着近几年能源与环保政策的强化执行,化肥生产与消费受到抑制,受出口拉动影响,2024年我国农用氮、磷、钾化肥产量达到6006.10万吨(国家统计局数据),较2023年5683.83万吨(国家统计局数据),上升5.67%。

  报告期内公司主体业务未发生明显的变化,主营业务为化肥(含氮肥、磷肥、钾肥)、肥料(含复合肥料、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化学制品(含精制磷酸、磷酸盐)、化学原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公司是华东地区磷复肥和磷化工一体化专业制造的大规模的公司。公司“六国”品牌为磷复肥行业主流品牌,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大影响力。

  公司基本的产品为农用化学肥料(简称“化肥”),通过化学和(或)物理方法制作而成的含有一种或几种农作物生长需要的营养元素的肥料(也称无机肥料),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微肥、复合肥等,不可食用。化肥按照作物对养分需求量的多少分为大量元素肥料,包括氮肥、磷肥和钾肥;中量元素肥料,包括钙、镁、硫肥;微量元素肥料,包括锌、硼、锰、钼、铁、铜肥;此外,还有一些有益元素肥料如含硅肥料、稀土肥料等。公司基本的产品为磷酸二铵、磷酸一铵、复合肥、尿素等肥料,为农作物提供“大、中、微”量元素养分。

  公司充分的利用长江、陆路、铁路等便捷物流运输优势,安徽硫资源、湖北磷资源优势,以及华东地区发达先进的工业体系和区域经济优势,利用生产要素的优化集合,在供应端牢固管控成本、在销售端优化市场和产品结构,完善网络建设和终端管理,提升品牌溢价,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稳定的盈利模式;通过持续研发创新新产品,构建可持续的强大内生增长模式;通过循环经济和一体化,实现环境友好和绿色发展。

  生产模式:公司系流程式、规模化大型化肥生产企业,公司生产通过保持连续稳定长周期运行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实现环保、安全的高度可控。

  采购模式:公司主要的组成原材料为煤炭、磷矿、硫酸、钾肥,实行定期订货法采购模式,即每月根据原料需求量建立库存检查机制,达到订购点时实施采购作业。

  销售模式:公司产品营销售卖模式主要为经销和直销,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形成的规模化经营以及互联网的发展,近年来公司正逐步增加种植大户、终端网点等直销份额,提高服务市场意识。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出售的收益625,102.42万元,同比下降9.83%;实现净利润6,721.61万元,同比增加1,493.09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纯利润是2,517.54万元,同比增加242.39万元;实现每股盈利0.05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形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2025年3月15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胜前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纯利润是79,490,747.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4,458,612.00元,2024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64,967,865.00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亏损,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本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胜前、华卫琦、王刚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胜前、华卫琦、王刚回避表决。

  2024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为董事长陈胜前先生,薪酬总额(税前149.71万元。马健先生为高管兼任董事,以高管身份根据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2024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9人(含在任及离任),薪酬总额(税前)合计:568.97万元。

  同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2、听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湖北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六国”),安徽中元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化肥”),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化工”)、铜陵国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化工”)、铜陵鑫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克化工”)、铜陵市绿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阳建材”)、安徽六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态农业”)。控股孙公司:湖北兴阳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兴阳”)。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预计未来一年内,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8,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用于子公司以及孙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流动业务品种及项目建设资金的担保。截至2024年末,公司为各子公司做担保余额为94,039.12万元,其中:湖北六国27,800.00万元、中元化肥28,748.00万元、国泰化工19,551.12万元、国星化工5,000.00万元、鑫克化工4,000.00万元、生态农业8,940.00万元。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94,039.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33%,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为满足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本公司预计未来一年内,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8,500万元的融资担保,用于各子公司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流动业务品种和项目建设融资做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131,500万元;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含孙公司)全年预计发生担保总额为37,000万元。

  在年度担保总额未突破的条件下,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2025年3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相关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选矿;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肥料销售;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热力生产和供应(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副产品营销售卖;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棉、麻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鲜肉批发;鲜肉零售;林业产品营销售卖;牲畜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谷物种植;豆类种植;薯类种植;蔬菜种植;水果种植;水生植物种植;园艺产品种植;树木种植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粮食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农药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生鲜乳道路运输;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食品销售;水产养殖;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化肥(含复合肥料、复混肥料、水溶肥料、掺混肥料、缓控释肥料、生物肥料、有机肥料、氮肥和其他肥料)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网上销售,自产产品的出口,公司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的技术的进出口以及提供相关售后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及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国星化工70%股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国星化工资产总额16,789.10万元,负债总金额8,241.27万元,净资产8,547.83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91.05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本公司持有绿阳建材100%股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绿阳建材资产总额10,219.36万元,负债总金额10,073.55万元,净资产145.81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209.13万元。

  经营范围:新材料研发技术,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环保咨询服务,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固态废料治理,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砖瓦制造,砖瓦销售,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本公司持有湖北徽阳55%股权,湖北徽阳持有湖北兴阳66.6%股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湖北兴阳资产总额2,550.54万元,负债总金额0.64万元,净资产2,549.90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0.10万元。

  目前,公司尚未对上述担保签署相关协议。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2025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公司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做担保符合公司融资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该项担保是董事会依据公司财务状况和现有的担保情况,以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项目资金需求确定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制范围之内。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94,039.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33%,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资助金额:公司拟向国泰化工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上述财务资助系展期,无新增资助。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继续向其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万元的资助资金。资助资金利率按照当前人民银行公布的LPR3.10%计算,资金使用费用在资金资助协议中另行约定。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资金利息。资助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针对财务资助展期可能面临的风险,公司在提供资助展期的同时,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国泰化工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是维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资金用途合理;公司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等情况有全面的了解,公司能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管理,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该财务资助展期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5年03月27日(星期四)至04月0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18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03日下午15:00-16:00举行六国化工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03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3月27日(星期四)至04月02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形式向全体监事送达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2025年3月15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明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9,490,747.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4,458,612.00元,2024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64,967,865.00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亏损,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本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中肯,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无重大缺陷。

  八、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9,490,747.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4,458,612.00元,2024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64,967,865.00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亏损,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本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截止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4,967,865.00元,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违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6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李生敏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六国化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旗股份、新疆火炬、合肥城建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荆伟伟,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六国化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六国化工、润泽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礼文先生,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至2020年11月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9月重新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六国化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江淮汽车、恒烁股份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丽娟女士,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长青股份、歌力思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李生敏、签字注册会计师荆伟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礼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丽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情况做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工作。因此建议董事会提请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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