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发布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质检总局发布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8-07 18:06:11
   来源: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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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浙江、广东、福建、四川、重庆、广西等7个省、直辖市31家公司制作的62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9%。

  此次抽查依据GB8897.2-2005《原电池 第2部分:外观尺寸和技术方面的要求》国家标准及相关这类的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电池产品的尺寸、开路电压、外观和极端、耐漏液性能、放电容量、含汞量、不正确安装、外部短路、过放电、自由跌落、冲击、振动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根据结果得出,一是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此次抽查电池产品的含汞量、开路电压、外观与极端、耐漏液性能、自由跌落、冲击、振动等项目单项符合率达到100%。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规模较大的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有15种获国家免检产品和17种中国名牌产品,整体质量水平较高,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

  1、个别产品放电容量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放电容量的大小是电池常规使用的寿命的尺度。标准规定7号电池3.6Ω脉冲放电次数≥120次,5号高溶量R6C电池3.9Ω放电时间标准规定≥47min,10Ω(1h/d)放电时间标准规定≥3.5h。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放电容量项目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2、个别产品尺寸不合格。抽查中有个别电池尺寸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的要求, 有的电池直径偏小,有的电池总高超高。电池由于直径偏小,使正极活性填充物减少,可能会引起放电容量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电池总高超高会导致电池异常使用。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上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做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电池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电池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广大购买的人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随着日用电器的多样化发展,电池的用途日益广泛,除了手电筒、电子表、电动玩具、遥控器、随身听、收音机、录音机、电动剃须刀等常用电器具外,数显煤气表、自动点火热水器、数码相机、MP3、汽车车门开关遥控钥匙、激光指示棒、电脑输入笔等新型用电器具均需用性能优良的电池。

  电动玩具、随身听、录音机、电动剃须刀、遥控器、BP机。(市场上新近推出的数码王碱性电池可适用于数码相机)

   2、R6、R14、R20三种型号后加上S、C、P后均有三种类型。如R6有R6S、R6C、R6P三种。S表示为糊式电池、C表示为高容量纸板电池、P表示为高功率纸板电池。

  3、S型糊式电池容量低,在电池使用末期,极易漏液,但价格便宜。

  5、P型(高功率)电池放电容量较前两种均有较大的提高,该类电池耐漏液性能好,且适合大电流连续放电。

   6、碱性电池的容量是前面提到的同尺寸电池的3~7倍,且可以大电流连续放电,具有耐漏液性能极好的特点。

  1、选购有“国家免检”、“中国名牌”标志的电池产品和地方名牌电池产品,这一些产品质量有保障。

  2、根据电器的要求,选择适用的电池类型和规格尺寸,并根据电器耗电的大小和特点,购买适合电器的电池。

  3、注意查看电池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购买近期生产的电池(新电池),新电池性能好。

  4、注意查看电池的外观,应选购包装精致、外观整洁、干净,无漏液迹象的电池。

  5、注意电池的标志,电池商标上应标明生产厂名、电池极性、电池型号、标称电压、商标等;销售包装上(如2只热缩或4只热缩,或吊牌挂卡)应有中文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明保质期的截止期限、执行标准的编号(一般为国家标准GB/T××××-××××)。不要购买无中文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无标明保质期的截止期限、无执行标准的产品。

  6、由于电池中的汞对环境有害,为保护环境,在购买时应选用商标上标有“无汞”、“0%汞”、“不添加汞”字样的电池。

  1、电器和电池接触件应清洁,必要时用湿布擦净,待干燥后按极性标示正确装入。装电池时认请极性(“+”和“-”)安装很重要,应按电器具说明书的要求安装使用推荐的电池;不按说明书要求,会导致器具故障,损坏用电器具和/或电池。

  如3只或3只以上电池串联,其中1只极性装反,反向电池被充电,内部产生气体,发生泄放和电解质泄漏。

  2、新旧电池不要混用,同一种型号但不同电化学类型或牌号的电池不要混用,否则会使一组电池中的一些电池在使用中处于过放电状态,从而增加漏液的可能性。

  3、一次性电池再生不能加热或充电,否则有可能发生爆炸。

  4、不能将电池短路,以免电池产生泄漏或产生的热量损坏绝缘外包装。

  6、电器长期不用时应及时取出电池,使用后应关闭电源,以免使电池继续放电使其内部发生不利化学反应而导致泄漏。